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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使农业中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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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语录


44、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使农业中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

在土地私有制存在的条件下,不论租种优等地或劣等地,地主都要一概收取地租,否则他宁肯让土地闲置也不会让别人白白使用。这种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因而无论租种好地或坏地都绝对必须交纳的地租,马克思把它叫做绝对地租。

土地私有制和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导致了绝对地租

既然租种各级土地都必须交纳绝对地租,所以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就必须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平均利润➕生产费用),因为只有这样,租种劣等地的资本家才能在获得平均利润之外,还能有一个余额用于交付绝对地租。但是,市场价格怎么能够经常超过生产价格呢?市杨价袼经常超过生产价格,是否意味着农产品的出售是违反价植规律呢?是否表示绝对地租是农产品在流通中实行单纯加价的结果呢? 马克思说:“如果一个生产部门中的资本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也就是说,如果该资本中投在工资上的可变部分,和投在物质劳动条件上的不变部分的比率,大于社会平均资本中可变部分和不变部分的比率,那末,它的产品的价值就必然会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业生产技术落后于工业,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比一般工业部门低,所以农产品的价值经常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如果农产品按照它的价值出卖,在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从而在剩余价值和平均利润之间,便会有一个差额。正是这个差额构成了绝对地租,落到了地主手里。可见绝对地租的存在,并不违反价值规律,绝对地租也不能来自农产品在流通中的加价,而必须来自农业工人的剩余价值,它不能是农产品价值以上的某种附加额,而必须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那农产品为什么能够按照相当于它的价值的价格来出卖?为什么农业中的超额利润能够保持在本部门而不参加社会的平均化过程? 在工业方面也有一些部门的资本有机构威是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构成的,因而那里的工业品价值也是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尽管如此,但由此而产生的超额利润,却不能留在该部门内,这是因为各部门之间的自由竞争,使这种超额利润趋于平均化了。那么,农业部门的超额利润为什么不参加祉会范围的平均化过程,而留在本部门内作为绝对地租呢?这必须用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才能够说明。

土地私有权的存在,固然不能排除竞争,不能排除资本在工农业部门之间的自由转移,但是它却能为其它部门的资本向农业部门的转移形成一道障碍,任何资本家要想把资本投到农业中来,即使是投到最劣等的生地土,都必须交纳地租。马克思指出: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使一向不被耕作或不普租出的土地不纳一种税,也就是说,木交一个地租,就不能投下任何新的资本”。因此,土地私有杈的垄断和由此决定的交纳地租的必要,就使得农产品一定要按照高于其生产价格的市场价格来出卖。这样,农产品价值超过生产价格的部分,即农业中的超额利润,就不再参加利润平均化的过程,而被留在本部门内作为绝对地租。

所以,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乃是农业中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的原因,而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则是农业中能够形成超额利润的条件。

绝对地租总量的变化

转化为绝对地租的超额利润,既然是由农产品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差额构成的,因此绝对地租的数量,首先要取决于这个差额在市场上实现的情况,即取决于农产品的市场供求状况。

如果由于资本和人口的迅速增加,引起对农产品需要量的迅速增加,以致农产品的生产不能充分满足需要或仅够满足需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就要大大高于它的生产价格,而等于它的价值。这时绝对地租就可能等于农产品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全部差额。反之,如果新加入耕作的土地很多,农产品的供给大大增加了,以致出现农产品供过于求的情况,这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就会下跌到它的价值以下。但只要市场价格还在生产价格以上,就仍然可以提供一定量的绝对地租,不过这时的绝对地租就只是价值和生产价格差额的一部分了。

正如马克思在谈到绝对地租和市场价格状况的关系时写道:“这个地租(指绝对地租) 究竟是等于价值和生产价格间的全部差额,还是仅仅等于这个差额的一个或大或小的部分,那完全要看供给和需要的状态和新加入耕作的土地面积而定。” 其次,绝对地租既然是由农产品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差额构成的,而这个差额的存在,又是以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为条件,所以绝对地租的数量,归根到底要取决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假设工业资本的平均构成不变,如果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了,绝对地租数量就会下降,如果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下降了,那么绝对地租数量就会提高。

最后,绝对地租的总量是依赖于农业投资的总量的。马克思说:“以量计,绝对地租的涨落,是比例于投在农业内的资本,比例于投在I,II,III(指土地肥沃程度不等的各个地块。)内的资本总量。”在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和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就面积相同的各个地块来说,投入的资本越多,提供的绝对地租量就越多。

因此,资本主义越发展,农业投资越增加,在生产中不履行任何职能的地主所获得的寄生性收入也就越增加,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是同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相对立的。

由于绝对地租使得粮食和工业原料的价格变得昂贵,这不仅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而且对于资本主义工农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某些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虽然提出过土地国有化的主张,实际上即使土地完全转归资产阶级国家所有,那些垄断了好土地的经营权的资本家,还是可以获得超额利润。所不同的只是,在这种情况下由超额利润构成的级差地租不是交付给地主,而是交纳给资产阶级国家罢了。

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主张只能是纸上谈兵,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实行过。这是因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许多资本家自已也拥有大量的土地,他们当然不会赞同自己的土地被国有化;同时,在阶级斗争日趋尖锐化的条件下,资产阶级害怕废除土地私有制会引起连锁反应,以致一般地动摇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

当然不管是绝对地租还是级差地租,都只能是剩余价值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一部分即超额利润,都只能是源于农业工人的加强劳动,是资本家对农业工人的加强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