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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揭露利润的本质一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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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语录


29、揭露利润的本质一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商品价值用公式表示就是: 。其中,代表生产出来的商品,代表所耗费的不变资本的价值,代表工人所创造的价值中用于补偿可变资本的部分, m则是剩余价值。如果从商品价值中减去剩余价值(m),剩下的部分正好相当于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资本价值c+v。比如资本家生产某种商品花费资本500元,其中20元代表厂房、机器等磨损的价值,380元代表耗费的原材料价值,100元代表工资;又假定剩余价值率是100%,这样,商品价值总额就是: W =400元(C) + 100元(v) +100元(m) = 600元。如果把100元剩余价值减去,还剩下500元,与已经耗费的资本价值500元拾好相等。

这部分商品价值既然用于补偿资本家在商品生产上所耗费的资本价值,所以在资本家看来,就是商品的生产费用或成本价格。但是,商品的实际生产费用或实际成本价格,应是生产商品实际花费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量,即商品的全部价值。马克思指出:“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资本的耗费来计置的,而商品的实际费用则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所以,商品的资本主义的成本价格,在数量上是与商品的价值或商品的实际成本价格不同的;它小于商品价值”。因为劳动的价值并不等于劳动力的价值,工资只是劳动价值的一部分,商品中所包含的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对资本家而言是没有丝毫耗费,所以资本家在计算商品的生产费用即成本价格时,只计算资本消耗,而不把剩余价值包括在内。

可见,商品的资本主义生产费用或成本价格,是商品价值中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的转化形态。如果用k代表成本价格,则商品价值的公式W =c+v+m,就转化为W=k+m,或者说,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剩余价值。成本价格这个范畴,不是单纯计算的结果,而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生出的,对于资本家有重大的实际意义。

首先,它是资本家赚钱或赔本的一个分界线。既然成本价格代表商品生产中的资本耗费,那末,资本家在商品卖出后至少要收回成本价格,才能保证他的生产能在原有规模上继续进行。因此,“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规定的。”如果商品在成本价格以下出卖,资本家就会亏本,连简单再生产也维持不了;如果商品在成本价格以上出卖,资本家就能获得一定的利润,超过越多,获利越大。

其次,成本价格的高低还是资本家竞争胜败的一个关键。既然成本价格是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它与商品价值之间便有一个差额。生产同种商品的各个企业之间,由于生产规模、技术设备和劳动生产率各不相同,商品的成本价格必然高低不一。成本价格越是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成本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差额越大,资本家就越有可能在价值以下出卖商品,既能获得相当的利润,又能较容易地打败竞争对手。马克思说:“在商品的价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显然会有无数的出售价格。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要素越大,这些中间价格的实际活动余地也就越大。” 成本价格这个范畴,掩盖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掩盖了这两部分资本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不同作用。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统统表现为资本的支出,似乎都是剩余价值的源泉。如果说有区别,也只是购买的物质要素不同,前者购买生产资料,后者购买劳动力;而这种差别对资本家来说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为了生产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无论哪种资本都不能少。因此,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可变资本在价值增殖中的特殊作用,就消失了。同时,在成本价格这个范畴下,人们直接看到的区别只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

在计算商品的成本价格时,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本价值在每次生产过程中只消耗一部分,只有因磨损而消耗的价值部分才会加入商品的成本价格;而原料和工资等流动资本价值在生产过程中一次全部消耗掉,所以会全部计入商品的成本价格。由于流动资本的不同构成部分(原材料和工资)在资本周转上的共同特点,就把其中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本质区别掩盖了。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劳动力上支出的可变资本部分,在这里,在流动资本这个项目下,显然和不变资本(即由生产材料构成的资本部分)等同起来。这样,资本的增殖过程的神秘化也就完成了”。

成本价格的形成,必然使剩余价值表现为全部所费资本的产物。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已经说明,它只是可变资本(v)价值变化的结果,是由可变资本带来的一个增加额。但是,在资本家看来,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是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全部资本发生作用的结果,因此,这个剩余价值也就象是全部所费资本带来的,表现为全部所费资本(c+v)的一个价值增加额。公式c+ (v +m)变成了公式(c+v) + m。前一个公式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表明剩余价值(m)是由可变资本(c)带来的增加额,后一个公式却把剩余价值(m)表现为全部所费资本(c+v) 带来的增加额,从而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实来源。

不仅如此,资本关系还进一步把剩余价值表现为全部所用资本(全部垫付资本)的产物或价值增加额。首先,在资本家的观念里,全部资本都是获得剩余价值不可缺少的条件。因为对资本家说来,能不能获得剩余价值,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他有没有资本,有多少资本。资本越多,就能购买更多的生产资料和雇用更多的工人,生产规模就越大,他获得的剩余价值也越多。至于资本是用来购买劳动力或是用来购买生产资料,这种区别对资本家说来,是无关紧要的。没有资本购买劳动力,他固然不能获得剩余价值,但没有资本购买生产资料,他同样不能实现获得剩余价值的目的。所以,对资本家说来,根本不管购买劳动力的资本和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不同作用,而是把全部资本作为他获取剩余价值不可缺少的条件。

其次资本家总是把剩余价值和全部预付资本相比较来计算盈亏的,算算付了多少资本,赚回了多少钱,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全部预付资本给他带来的一个增加额。因此,在资本家的眼里,就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

把剩余价值当作全部所用资本的增加额,同全部所用资本相比较,剩余价值就采取了利润形式。马克思说:“剩余价值,作为全部垫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商品的价值就等于成本价格+利润了。如果用p代表利润,原公式W=c+ v + m或W =k+m,就转化为一个新的公式:W =k +p。不难看出,剩余价值和利润本来是一个东西。但是,二者反映的关系却不同。剩余价值反映事物的本质,需要通过科学分析才能认识,它表示剩余价值同自身的源泉(可变资本)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出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

利润则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现象形态,它把剩余价值表现为垫付总资本的产物,从而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实来源,掩盖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在利润形式上,剩余价值好象不是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的,倒象是由资本本身产生的;资本通过剥削工人带来剩余价值的这种社会属性,竟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一种自然属性。

马克思指出:”利润和剩余价值是一回事,不过它具有一个神秘化的形式,而这个神秘化的形式必然会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因为成本价格的形成具有一种假象,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看不出来了,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必然变成不是由可变资本部分引起,而是由总资本引起。因为在一极上,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这个转化形式,所以在另一极上,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这个转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