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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商业资本流通费用的补偿来源于剩余价值
商业资本家为了购买商品在反复的周转中偿付商品的购买价格而投下的这部分垫付资本,等到商品出卖以后,就可以收回这笔投资并获得平均利润。但除此以外还必须在商品的流通过程中支出一系列的费用,这也是他的投资,同样必须从流通中收回,并为他带来相应的利润,但商人用在购买商品上的投资和用在流通费用上的投资是不同的。
由于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属性,因此,商品的流通费用,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商品的价值形态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即纯粹流遁费用,它包括广告费、簿记费和商业雇员的工资等等。另一种是由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运动所引起的费用,这是一种生产性的流通费用,它包括保管费、运输费、包装费等。商业资本家在以上两方面支出的费用,都必须在商品出卖时得到补偿并带回利润,但因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流通费用,所以这些费用赖以补偿的来源及其补偿的形式也就各不相同。
非生产性流通费用的补偿
我们知道单纯的买卖活动是不创造任何价值的,因此商业资本家为了进行这种买卖活动而支出的纯粹流通费用,也不能够增加商品中所包含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量,也就是说投在纯粹流通费用上的资本,不能从他所出卖的商品的实际价值中得到补偿。
纯粹流通费用虽然不能增加商品的实际价值,可是商人还是会把这些费用作为商品价格的新的构成部分,加到商品的售卖价格中去。商品的实际价值没有提高,但名义价值或价格却由此而提高了,商业资本家支出的纯粹流通费用,就是靠提高商品的售卖价格得到补偿的。当然,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在流通中支出的这一部分费用,不论多少都能通过商品售卖价格的提高来获得补偿。商品加价的程度是由同一部门的商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由销售一定量商品平均必要的流通费用来决定的。如果个别商业资本家消耗的流通费用超过社会平均必要的消耗量,他垫付的这一部分资本就不能完全收回,也就得不到充分的补偿;相反地,如果它小于社会平均必要的消耗量,就能得到超额利润。
支付的纯粹流通费用既然是他的垫付资本的一部分,因此这部分资本不仅要从商品的价格中得到补偿,而且还要参加利润的平均分配,取得相应的平均利润,因此使平均利润率再次降低下来。这对产业资本似乎是不利的,其实不然,因为产业资本家如果自己兼营商业事务,他也得支出纯粹流通费用,因而也同样会使利润率降低。现在由商业资本家来负担,由于分工和商业活动的专业化,这种费用比产业资本家兼营商业事务时可以减少一些,因而利润率的降低也可以少一些。
每个商业资本家都要为商品买卖支出纯粹流通费用,可是这些费用又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因此,从社会再生产的观点来看,纯粹流通费用完全是一种虚费,是社会总产品及其价值的一种扣除。这种虚费既然年年都要支出,因此就必须年年把它补偿起来。这就是说社会每年都必须再生产出一部分收银机、柜台、货架和商业职工的生活资料等物质资料,以供商业部门使用,即在实物形态上把纯粹流通费用补偿起来。与此相适应,社会总产品在价值上,也必须每年有一部分用于补偿纯粹流通费用。
然而,在社会总产品的价值(c+v+m)中,哪一部分是用来补偿纯粹流通费用的呢?为了使再生产得以正常进行,不变资本价值(c)必须用来重新购置生产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因此它不能用来补偿纯粹流通费用。可变资本(v)是用来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也不能用来补偿纯粹流通费用。所以,在社会总产品价值中,只有剩余价值(m)这一部分,才能作为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来源。
我们在前面曾说商人是依靠提高商品价格的办法来补偿商业流通费用,现在又说这种流通费用只能由剩余价值来补偿。这两种说法,看来似乎是矛盾的,但其实是一致的。因为商品售卖价格的提高,不外表示购买者必须用高于商品价值的价格来购买商人出售的商品。如果购买者就是资本家,那么他由此失去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就会直接成为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来源。如果购买者是工人,那么他由此损失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也会成为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来源。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情况通常也正是这样的,但是在理论分析上,我们却不能这样地解决这部分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问题。因为我们总是假定劳动力的再生产是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的,劳动力的购买平均起来必须按照价值支付,因此适应着商业加价和生活资料价格的提高,资本家就必须相应地增加工人的工资,这说明了这部分纯粹流通费用归根到底还得由剩余价值来补偿。
马克思写道:“一切只是由商品形态变化而生的流通费用,都不会把价值加入到商品中去,这是一般的规律。那不过是实现价值的费用,或让价值由一种形式转移到另一种形式的费用。投在这种费用上的资本(它所指挥的劳动包括在内),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杂费。这种费用必须取偿于剩余产品,对整个资本家阶级说,是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一种扣除,好象购买生活资料所需的时间,对劳动者说是损失掉的时间一样。” 按照纯粹流通费用的组成,可以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部分。用来购买收银机、柜台、货架等要素的资本,是纯粹流通费用中的不变资本部分,而支付给阁业雇员的工资,则是可变资本部分。对于不变资本部分,商业资本家可以根据它在流通过程中消耗的程度,把它计算到售卖价格中去,并且获得相应的平均利润。
纯粹流通费用中可变资本的补偿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纯粹流通费用中的可变资本部分加入到商品价格之后,会不会使商品的价格总额超过价值总额。因为无论是纯粹流通费用中的不变资本的价值,还是可变资本的价值,它们所以能作为名义价值加到商品价格中去,都是因为在流通中实际上有那么多价值被消耗掉了。正因为有一方面的价值的丧失,才有另一方面的价格的提高。同时,商业部门通过价格提高而多得的部分,归根到底又是社会总剩余价值的扣除部分。所以,这里并不存在价格总额超过价值总额的问题。
问题的困难是这样产生的:商业劳动只是实现价值和剩余价值,它本身并不创造任何价值。商人必须从事实现剩余价值的活动,才算尽了商业资本家的职能,才应该获得一份平均利润。但是,现在由于商业资本家雇用店员来替他从事商业操作,不仅自己得到一份平均利润,而且通过提高价格的办法,还取得了一份用来支付工资的剩余价值。这无疑是以一份投资,实现了双份的利润。商业资本按它所尽的职能,只能获得一份平均利润,但在雇用店员的情况下,又必须实现双份利润(因为只有这样,商人自己才能得到一份平均利润),这就是问题的困难所在。商人可变资本的消耗,怎么能除了为商人带来与他的投资相应的那份平均利润之外,还能带回补偿可变资本的一份剩余价值呢?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我们不妨把商业企业同产业资本家自已的商业办事处作一比较, 因为商业资本本来就是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的,是产业资本部分的转化形态。
在生产规模不大时,产业资本家往往自设商业办事处,实行自产自销。但是随着生产的扩大和商业事务的增加,产业资本家的商业办事处就需要雇用工人。这种商业劳动者同产业工人不同,他们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只能实现剩余价值。但产业资本家仍然要给他们支付工资,而且这种工资开支也得算在商品成本和垫付资本总额当中。
初看起来,由于商业劳动者的工资算入商品成本的结果,商品的售卖价格似乎比没有雇用这种劳动者时要高一些,似乎利润率也要降低,但是商业劳动者的作用恰恰在于他能够加速商品的销售过程,从而相对地减少流通中的资本和实现一定量商品所消耗的各种流通费用。只要商业劳动者的工资开支不超过正常的数量,单位商品上所加入的全部流通费用就可以保持不变或者减少,商品的售卖价格也可以保持不变或者降低。而且,由于流通资本相对减少了,就有更多的资本投入生产过程,结果产业资本的利润率还可以提高。
当商业企业代替了产业资本家的商业办事处之后,上述间题的性质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商业资本家投在流通中的资本,仍然要获得平均利润,商业流通费用的消耗,也仍然要算入商品的售卖价格中去。所不同的只是现在流通中的资本是由商业资本家垫付的,而与这些资本相适应的平均利润也是由商人获得的。这时,如果商人的资本很小,只够用他自己的劳动来买卖商品,那么他.也就只能获得少量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他是依靠自己的商业劳动来获得收入,而且他的利润收入通常又只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因此只是一个靠自己的劳动为生的小商贩。但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商业事务的增加,单是依靠小商贩来推销商品就变得对产业资本家不利了。因为小商贩的经营规模狭小,资本极其分散,产业资本家同这些人数众多的小商贩打交道,就会大大增加他的商务开支。所以,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客观上就要求实现商业资本的集中,用资本主义的大商业来代替小商贩。
商业工人也和产业工人一样,是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者,他们的劳动力价值也是由维持这种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商业职工的劳动(如果撇开他们在商品的运输、包装、保管中的劳动不谈)虽然不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却能帮助商业资本家实现剩余价值。商业职工的劳动使商人的货币能够作为资本来发挥职能,使他能够占有产业工人所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因此,对于商业资本家来说,商业职工的劳动也是一种生产劳动,是他的利润的源泉。对商业职工的劳动力的使用,同产业工人一样,绝不会为劳动力的价值所限制。
商业职工的劳动日,也分为有偿劳动时间和无偿劳动时间两部分。在有偿劳动时间内,他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补偿商业资本家可变资本的支出,而在无偿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则以商业利润的形式归商人占有。马克思写道:“象劳动者(指生产部门的劳动者)的没有报酬的劳动,会直接为生产资本创造剩余价值一样,商业工资雇佣劳动者的没有报酬的劳动,也会在那个剩余价值中,为商业资本创造出一个部分。”因此商业剥削的实质就在于:商业资本家是依靠商业职工的无偿劳动,来取得产业部门让渡给他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对商业职工的剥削程度日益提高,商业资本家采用延长劳动日、加强劳动强度、提高商业劳动生产率等办法,来加重对商业职工的剥削。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里大多数商业职工的劳动日长达10一12小时,有的甚至更长,由于劳动日的延长和无偿劳动的增加,商业利润量和利润率也就相应增长。商业资本家还凭借商业操作的机械化,迫使商业职工更加紧张地工作,加强他们的劳动强度和提高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当个别商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平均水平时,为实现一定量商品所消耗的流通费用就可以低于社会必要耗费,因而这个商业企业就能够获得超额利润;而在商业的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的情况下,由于社会必要的流通费用的降低,相对地缩小了流通中占有的社会资本量,因而又可以延缓一般利润率的下降。
对商业职工剥削的加强,还表现在商业职工工资的日益降低上面。随着资本主义商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商业职工人数的增加,造成了在商业职工之间实行分工的可能,从而使大部分商业劳动趋于简单化;产业部门大批失业工人的存在以及农民的不断破产等,使得商业职工的劳动力经常供过于求。这一切都会成为商业资本家压低商业职工工资的重要手段,从而使得他们的工资水平日趋下降。
对商业职工剥削的加深,使广大商业劳动者陷于相对贫困化和绝对贫困化的深渊,他们的物质生活状况日趋恶化,失业现象日益严重,生存的权利遭受到越来越大的威胁。所有这一切,都不能不使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起来。
生产性流通费用的补偿
关于生产性的流通费用,由于它能够增加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因此,商人在这方面的支出,就可以从商品价值的增加中得到补偿。由运输、保管等等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同样要参加利润的平均化,商人只能比例于他的投资而获得一份商业利润。但是也必须指出,运输、保管等等费用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形成价值,都能从价值增殖中得到补偿。由于商品销售困难和商业投机所引起的追加的保管、运输费用,因为是同价值实现有关的,只是纯粹流通费用,所以不能形成新的价值。当然,商人在这方面的开支,也便不能从价值增加中得到补偿。
商业资本加剧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危机
第一加剧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经济危机。商业资本的发展扩大了生产和消费的距离,加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性。由于大小商人的参加和层层倒手,商品流通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再加上日益猖獗的商业投机活动,在市场上常常造成对商品的虚假需求,使资本主义生产更加盲目膨胀,生产和消费更加严重脱节。同时,商业资本的发展加强了对工人和劳动群众的剥削,压低了人民的购买力,也进一步加深了生产和消费的对抗性矛盾。这一切,必然使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日趋频繁和加深。
第二使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激化。商业资本促进了资本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加速了资本积累和无产阶级贫困化,必然使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日趋尖锐化。又由于商业资本家通过不等价交换掠夺农民和小生产者,资产阶级同其他劳动群众之间的阶级矛盾也加剧了。商业资本的形成还使资产阶级内部各个集团之间,在瓜分剩余价值上的争夺更为复杂和激烈。
第三加深了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以及帝国主义国家与殖民地落后国家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形成了世界市场,帝国主义通过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掠夺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人民,低价购买原料和农产品,高价销售工业品,从中牟取高额利润,这引起了殖民地落后国家人民的反抗。同时,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为了争夺有利的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展开贸易战,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化了。
随着市场竞争、生产无政府状态业投机、劳动人民贫困化和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加剧,商品积压愈来愈严重,商品销售愈来愈困难,因而使得纯粹流通费用有了空前的增长,这表明商品销售困难的增加,同时也表明资本主义腐朽性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