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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资本主义地租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一切形态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同时,也都是以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的,而不同性质的地租,则和不同形式的土地所有权相联系。为了研究资本主义的地租剥削,首先必须了解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资本家和大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工人
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是在封建主义制度瓦解和小商品经济分化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由于各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资本主义在农业中发展的途径也是不同的。列宁研究了许多国家的大量材料,把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概括为两条不同的道路。
一条道路以美国为代表,叫美利坚道路,其特征是:在彻底摧毁封建大地产的基础上,通过小农经济的迅速分化,使资本主义农业发展起来。这是一条革命的道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摧毁比较彻底,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比较迅速。另一条道路以普鲁士为代表,叫普鲁士道路,其特征是:在保存农奴制的基础上,通过地主经济的自发演变,使资本主义农业发展起来。这是一条改良的道路,农奴制残余长期存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也比较缓慢。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具体形式虽然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形成和农民转化为雇佣劳动者的过程。
由于在不同的国家里农村资本主义发展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尽相同,因此,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地所有制,在具体形式上也就存在一些差别。但是,无论在哪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大部分农业土地都是集中在大土地所有者即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新式地主阶级手里,往往是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但他们自已并不从事经营,而是把它出租给租佃资本家,由后者雇佣农业工人来进行经营。
土地所有权完全同农业经营相分离,并且同人身依附关系相分离,这是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典型特点。因为只有在这样一种土地制度下,农业中才会同时出现三个互相依存但又互相对立的阶级:地主、租佃资本家和农业工人。地主阶级是一个十足的寄生阶级,他们完全脱离农业经营,单纯依靠对土地的私有权从社会取得贡赋。马克思曾经这样描绘过英国的地主:“一个有土地所有权位置在苏格兰地方的地主,竟然可以在君士坦丁堡安度他的全部生活。” 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经营的分离,并不这样明显,有些国家一部分土地所有者直接经营资本主义农场。但是,这些土地所有者为了获得经营农业的资本,往往要以土地作抵押,向银行取得贷款,而且这种抵押贷款的数量又以巨大的速度增长着,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名义上虽然仍旧属于农业资本家,但实际上却已转到银行的手里。他们向银行交纳的利息,实际上相当于租佃资本家向地主交纳的地租。抵押银行是地租的受取人,因而也就是事实上的土地所有者。所以,从本质上说,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经营还是分离的,所不同的只是形式比较隐蔽而已。
列宁在谈到土地抵押时曾经写道:“实际上,土地的抵押显然是地租的抵押或出卖。因此,在抵押制下也同在租佃制下一样,地租的获得者(=土地占有者)与企业利润的获得者(=农户、农业企业主)是分开的。至于那种既不依靠租佃土地也不依靠抵押贷款而独立经营资本主义农场的土地所有者,在实际生活中也是有的。这种人的身分是二重的,他们既是土地所有者,又是农业资本家,而他们的剥削收入,也就包括地租和利润两部分。
资本主义地租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土地归私人所有,大土地所有者占有绝大部分的土地,农业资本家向大土地所有者租入土地,购买生产资料,雇用农业工人进行生产,其目的是获得平均利润。如果得不到平均利润,农业资本家宁愿把资本投入其他生产部门,而不经营农业。大土地所有者凭借他对土地的所有权,向农业资本家索取地租,如果得不到地租,大土地所有者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给农业资本家使用。因此,农业资本家所剥削的剩余价值必须大于平均利润,而将超过平均利润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以地租的形式,交给大土地所有者。
真正的地租是为土地本身的使用而支付的
为了认清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还要把地租和租金加以区别,而这两者往往是容易混淆的。马克思指出:“租地农场主为了获得经营土地的许可而以租金形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一切,实际上都表现为地租”。习惯上所说的地租,是指租地人由于租种地主土地而向地主交付的全部货币额。首先包括合并到土地上的投资利息。农业资本家经营农业常常要进行固定资本投资,如改良土壤,修建排灌设施和农业建筑物等,租期一满,合并在土地上的各种改良也就属于地主所有了。他可以利用土地投资的一切成果收取租金,把合并在土地上的固定资本的折旧和利息加进地租里,提高地租额。
此外,租金中有时还包括一部分平均利润和普通工资的扣除。一方面中小农业资本家,租进土地往往要支付较高的地租,“他们被迫满足于平均利润以下的利润,并把其中一部分以地租形式交给土地所有者。”另一方面,资本家在地租极高情况下为获平均利润,常常把工人工资压低到正常水准以下,“以至工资的一 部分由工人手中扣除下来,变为租金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在地租的伪装下流到土地所有者而不是工人的手中”。
可见,租金不仅包含真正的地租,还包含固定资本的利息,平均利润和普通工资的把除部分。只有为使用土地本身而支付的代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租,它应该是平均利润以上的剩余价值部分。马克思说:“地租,在它是一般利润以上的剩余的限度内,才在资产阶级体系内,形成一种特殊的特征的剩余价值形态。” 总之,资本主义地租是农业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是大土地所有者参加剩余价值的瓜分获得的收入。而地主和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胡说土地本身能够产生地租,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资本主义地租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农业工人的劳动,最好的土地也不能创造出价值来。资本主义地租体现着资本主义社会里大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之间的关系,反映着农业资本家和大土地所有者勾结起来,在经济上共同剥削农业工人的关系。